据潇湘晨报消息,日前清华大学官方网站发布公告,决定对两名博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,具体内容如下:
邱**同学,男,系社科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。该生在未向学校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前提下,已逾期两周未完成注册。依据《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清校发〔2019〕49号)第三十二条第(八)项之条款,学校拟对邱同学作出退学处理。
吴**同学,女,系社科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。该生在未向学校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逾期两周未完成注册。依据《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清校发〔2019〕49号)第三十二条第(八)项之规定,学校拟对吴同学作出退学处理。
两人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逾期两周未注册,因难以联系,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,并明确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辩。